无证驾驶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只是醉酒驾驶行为的附随情节而非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评价时应将两者区别对待,第三看守所会见律师,或者作为行政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或者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从重量刑情节予以刑事评价。
案情
2017年8月12日18时许,被告人江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未检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其租住处行驶至江苏省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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