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辩护刑事辩护制度指辩护律师对控方提出的事实认定不持异议,但就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犯罪性质,定罪量刑等提出与公诉机关不同的抗辩意见。
1、非罪辩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
2、彼罪辩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但符合另一个刑事责任较轻的罪名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涉嫌一个刑责较轻的犯罪。
3、定罪量刑辩护。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公职律师外,执业律师及其律师事务所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追求盈利性是其存在和服务的基本动机和目的。法律援助之外的刑事辩护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盈利,这是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与生俱来的本性,其名正言顺无须掩饰。那么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能够通过业务的开展谋求和获得盈利呢?靠赖于刑事辩护专业化!而此间,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是否有自己看家的本领,是否能够及时地把刑事辩护这种无形的法律服务外化为有形、可视的法律服务产品,则成其为一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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