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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僧尼私会被乡党告上县衙,郑板桥的判决竟然是:还俗结婚

    2019-04-20 13:58:00 次阅读 稿源:互联网

    “糊涂县令”郑板桥:村夫状告和尚与尼姑于寺庙有私,看他怎么判?僧尼私会被乡党告上县衙,郑板桥的判决竟然是:还俗娶亲。

    郑板桥,清代有名画家与文学家,江苏兴化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年已43岁的郑板桥得中进士。中进士后,郑板桥曾做过两任县令。

    郑板桥平生只画兰、竹、石,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去官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为“扬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

    为了给饥平易近以养家糊口的机会,他又组织人力修城筑池,招远近饥平易近就食赴工。别的,他还动员县乡豪绅开厂煮粥,救济饥平易近。因为有了这些有效举措,全县饥平易近度过了饥荒,留下清官美名。

    主政潍县时代,郑板桥还曾判过一桩“僧尼私恋案”。一天,一众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解押到县衙,状告他们私通,求县大年夜老爷严惩。在当时,和尚与尼姑有么,那可是感冒败俗的大年夜事,按照一般官家的做法,是要重判的。然则,当郑板桥审明两人的遭受后,不仅对二人未加处罚,还判令二人还俗,以结连理之好。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本来这僧尼二人,未削发时是同一村人,成年后就互相爱慕,私定了毕生。然则,女方父母却嫌须眉有贫,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女儿誓逝世不从,离家出走,削发为尼。须眉也愤而削发,在邻近寺庙做了和尚。

    本来,一对坠入佛门的男女,再难有交际,谁知,来年三月,在一年一度的潍县风筝会上,这对“断了线”的薄命鸳鸯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会,不虞被人当场抓住。

    郑板桥听后,动了恻隐之心,遂判他们可以还俗娶亲,提笔写下判词曰:

    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住当堂郑板桥。

    郑板桥成人之美的判决,一时在潍县传为嘉话。

    乾隆十一年,年过五旬的郑板桥自山东范县县令(今属河南)调任山东潍县县令。是年,山东产生大年夜饥荒,潍县虽为繁华大年夜邑,然则,因为比年灾荒,平易近众生活难心为继。主政潍县的郑板桥,重要义务就救灾济平易近。为了让大年夜家灾年有饭吃,他开仓放粮,令平易近具领券供给。

    (图片来自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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